ICS 77.140.10
H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484.1—2017
热处理钢
第1部分:非合金钢
Heat-treatable steels—Part 1:Non-alloy steels
(ISO 683-1:2016,Heat-treatable steels,alloy steels and free-cutting steels—
Part 1:Non-alloy steels for quenching and tempering MOD)
2017-10-14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GB/T 34484《热处理钢》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非合金钢;
——第2部分:淬火和回火合金钢。
本部分为GB/T 3448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683-1:2016《热处理钢、合金钢和易切削钢 第1部分:淬火和回火非合金钢》。
本部分与ISO 683-1:2016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与ISO 683-1:2016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SO 683-1:2016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标准名称改为《热处理钢 第1部分:非合金钢》;
——删除了ISO 683-1:2016中的参考文献。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
热处理钢
第1部分:非合金钢
1范围
GB/T 34484的本部分规定了热处理非合金钢的分类及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公称直径或厚度不大于310 mm的轧制棒材(以下简称钢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1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GB/T 223.11—2008,ISO 4937:1986,MOD)
GB/T 223.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5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钢量
GB/T 223.60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锰量
GB/T 223.6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氧化铝色层分离-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量
GB/T 226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10,ISO 6892-1:2009,MOD)
GB/T 229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ISO 148-1:2006,MOD)
GB/T 702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979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162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
GB/T 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10561—2005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 显微检验法(GB/T 10561—2005,ISO 4967:1998,DT)
GB/T 17505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 17505—2016,ISO 404:2013,IDT)
GB/T 20066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1996,IDT)
GB/T 20123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 20123—2006,ISO 15350:2000,IDT)
3分类及代号
钢材按热处理交货状态的分类及代号为:
a)正火 N;
b)淬火加回火 QT。
4订货内容
按本部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本部分编号;
b)产品名称;
c)牌号;
d)冶炼方法(见6.2);
e)交货状态(见6.3);
f)重量(或数量);
g)尺寸与外形(见第5章);
h)加工方法;
i) 特殊要求。
5尺寸、外形、重量
5.1钢材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5.2钢材以实际重量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以理论重量交货。
6技术要求
6.1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化学成分
序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a Cu Cr Ni Mo Cr+Mo+Ni
注:本部分的牌号与国内外标准相近牌号对照参见附录C。
a 根据需方要求,可提供硫含量为0.020%~0.040%的钢材。
6.1.2钢材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冶炼方法
除非合同中有规定,冶炼方法由生产厂自行选择。
6.3交货状态
钢材应以正火或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交货状态应在合同中注明。
6.4力学性能
6.4.1正火状态交货钢材的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正火状态交货钢材的力学性能
序号 牌号 公称直径或厚度/mm
d≤20
t≤2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