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只供灯及半灯具1)与电源连接时使用的E14、E27和E40型爱迪生螺口灯座。
本标准亦适用于只在工作电压不超过250V(有效值)的交流电路中使用的开关式灯座。
本标准亦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25 V,串联连接室内使用的E5 型螺口灯座,工作电压不超过60V,串联连接室内、室外使用的E10型螺口灯座,以及嵌装式单独与电源连接的E10灯座。这些灯座均不应零售。
就合理采用本标准而言,本标准还适用于与电源串联连接的非爱迪生螺口灯座。
就合理采用本标准而言,本标准还适用于转接器。
本标准还适用于那些与灯具完全或部分结为一体的灯座,以及那些规定安装在设备之内的灯座。
本标准只涉及灯座要求。对于其他要求,如接线端子或灯头的防触电保护要求,则应符合相关设备的标准,当设备按照自身标准进行试验时,应把这类灯座安装在适宜的设备中再进行试验。这类灯座以及装有搭锁外壳的灯座(在仅供灯具制造商使用时)不应零售。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室内、室外、住宅照明装置及工业照明设备上的灯座,也适用于烛形灯座。在某些使用条件特殊的场合,如在街道照明、轮船甲板、机动车辆中以及那些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场合,则可采用特殊结构的灯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