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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采用隔爆外壳型“d”保护的用于爆炸性气体和/或可燃性粉尘环境的设备的设计、评定、结构和试验的要求。 本部分是对GB25286.1的补充,GB25286.1的内容也完全适用于按照本部分规定制造的设备。 符合本部分相关条款的设备满足以下级别的要求: ———Ⅰ类Mb级设备,在正常运行以及严酷操作条件下,尤其是粗暴处理和环境条件改变时,不出现引起点燃的点燃源; ———Ⅱ类Gb级或Ⅲ类Db级设备,在正常运行以及预期故障情况下不出现引起点燃的点燃源。 可以单独采用本部分规定的防爆型式或与其他防爆型式一起使用,按照GB25286.1中的点燃危险评定,对Ⅰ类Mb级设备或Ⅱ类Ga、Gb级和Ⅲ类Da、Db级设备提供保护。 注:Ⅰ类Ma级设备的国家标准制定正在进行中。可参考的标准EN50303中规定了有关Ⅰ类M1级(对应本部分Ma级)设备的要求,包括电气和非电气设备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用于硫磺粉尘和有机过氧化物的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防爆电气设备或往复式内燃机。电气设备应按照GB3836.1和GB3836.2;往复式内燃机应按照GB20800.1、GB20800.2和GB2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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