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标分类
行业分类
ICS分类
最新标准
|
登录注册 |
您的位置: 标准明细 |
Foreword Codeofchina.com is in charge of this English translation. In case of any doubt about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the Chinese original shall be considered authoritative. This document is develop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ules given in GB/T 1.1-2020 Directives for standardization - Part 1: Rules for the structure and drafting of standardizing documents. Attention is drawn to the possibility that some of the elements of this document may be the subject of patent rights. The issuing body of this document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identifying any or all such patent rights. This document was proposed by and i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 Working Group on Juvenile Products of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SAC/SWG 18). Juvenile products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oothing articles bearing children 1 Scope This document specifies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markings and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soothing articles bearing children, and describes the test methods for soothing articles bearing children. This document is applicable to products designed and intended to carry infants at a certain tilt angle, driven mechanically or non-mechanically to obtain emotional soothing by bouncing, rocking or swinging in any direction, including infant bouncers, infant rockers, infant swings and their combination or conversion products. This document is also applicable to group 0/0+ child safety seat products that comply with GB 27887 and can be used as soothing articles bearing children according to the manufacturer's instructions. This document is not applicable to stationary activity centers. 2 Normative references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contain requirements which, through reference in this text, constitute provisions of this document. For dated references, only the edition cited applies. For undated references, the latest edition of the referenced document (including any amendments) applies. GB/T 2912.1 Textiles - 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 Part 1: Free and hydrolyzed formaldehyde (water extraction method) GB/T 3768-2017 Acoustics - 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and sound energy levels of noise sources using sound pressure - Survey method using an enveloping measurement surface over a reflecting plane GB/T 3785.1-2010 Electroacoustics - Sound level meters - Part 1: Specifications GB/T 3785.2-2010 Electroacoustics - Sound level meters - Part 2: Pattern evaluation tests GB/T 3920 Textiles - Tests for color fastness - Color fastness to rubbing GB/T 3922 Textiles - Tests for color fastness - Color fastness to perspiration GB/T 5465.2-2008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 Graphical symbols GB/T 6031 Rubber, vulcanized or thermoplastic - Determination of hardness (hardness between 10 IRHD and 100 IRHD) GB/T 6672 Plastics film and sheeting - Determination of thickness by mechanical scanning GB 6675.2-2014 Safety of toys - Part 2: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GB 6675.3-2014 Safety of toys - Part 3: Flammability GB 6675.4-2014 Safety of toys - Part 4: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GB/T 17592 Textiles - Determination of the banned azo colorants GB/T 17657 Test methods of evaluating the properties of wood-based panels and surface decorated wood-based panels GB/T 18886 Textiles - Tests for color fastness - Color fastness to saliva GB/T 19212.8 Safety of power transformers, power supplies, reactors and similar products - Part 8: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and tests for transformers and power supplies for toys GB/T 19212.17 Safety of transformers, reactors, power supply units and similar products for supply voltages up to 1,100V - Part 1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and tests for switch mode power supply units and transformers for switch mode power supply units GB 19865-2005 Electric toys - Safety GB/T 19942 Leather and fur - Chemical tests - Determination of banned azo colorants GB/T 22048 Determination of certain phthalate esters in toys and children’s products GB/T 23344 Textiles - Determination of 4-aminoazobenzene GB 27887 Restraining devices for child occupants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GB/T 30157 Textiles - Determination of total content of lead and cadmium GB/T 41524 Determination of 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in toy materials -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document,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definitions apply. 3.1 infant bouncer lounger intended for carrying an infant, in which the infant can be bounced by the elasticity of the support or by other mechanical means (see Figure 1) Note: There are two types of infant bouncers, one for infants up to when they start to try to sit up, and the other for infants up to when they start to stand up, both including foldable and non-foldable products. Figure 1 Example diagram of infant bouncer 3.2 infant rocker lounger intended for carrying an infant to rock him/her (see Figure 2) Note: There are two types of infant rockers, one for infants up to when they start to try to sit up, and the other for infants up to when they start to stand up, both including foldable and non-foldable products. Some infant rockers can be locked to stay still. Figure 2 Example diagram of infant rocker 3.3 infant swing device with a fixed frame and a transmission mechanism for reciprocal swinging of an infant in a lying or sitting position (see Figure 3) Note: Infant swings are intended for use by infants weighing up to 9kg who cannot sit independently. Figure 3 Example diagram of infant swing 3.4 junction line position where the backrest intersects the seating surface Note 1: In case of a non-hammock type seat unit, the seam line between the backrest and the seating surface is the junction line, as shown in Figure 4. Key: LL——Junction line; 1——Backrest; 2——Seating surface. Figure 4 Junction line of non-hammock type seat unit Note 2: In case of a hammock type seat unit, the theoretical junction line is "LL", as shown in Figure 5. For these products, the junction line will vary when the backrest is adjusted in different positions. Key: LL——Junction line; CL——Vertical projection line of point C on the hammock. Figure 5 Junction line of hammock type seat unit 3.5 protected volume range accessible by the arms, hands, legs, etc. of an infant when he/she is placed in the product Note: See 6.6.1 for the protected volume of infant bouncer/infant rocker and 6.6.2 for that of infant swing. 3.6 restraint system device that confines an infant in the product 3.7 crotch strap device designed to be placed between the crotches of an infant to prevent the infant from sliding forward 3.8 carrying handle part that enables a product (in which an infant is seated) to be carried by hand 3.9 toy bar bar typically used to hang a toy over an infant and having one or more connection points that can be attached to the product frame at any position Note: Fixed and rotatable awnings and carrying handles are not considered as toy bars, regardless of whether the product allows for the attachment of toys. 3.10 accessible part parts in the protected volume of the soothing articles bearing children that can be accessed by any part in front of the shaft shoulder of accessible probe as described in GB 6675.2-2014, 5.7 3.11 stationary activity center freestanding product designed for use by a child who can sit or stand so that his or her torso is completely encircled by the product, allowing him or her to remain stable while walking, rocking, playing, rotating, bouncing, or performing a combination of the above actions within a limited range of motion ICS 97.190 CCS Y 2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2804—2023 婴童用品 承载式安抚器具通用技术要求 Juvenile products—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oothing articles bearing children 2023-05-23发布 2024-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婴童用品标准化工作组(SAC/SWG 18)提出并归口。 婴童用品 承载式安抚器具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承载式安抚器具的技术要求、标识和使用说明,并描述了承载式安抚器具的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和预定用于以一定倾斜角度承载婴幼儿,用机械或非机械方式驱动,通过任意方向的弹跳、摇动或摆动而获得情绪安抚的产品,包括婴儿弹椅、婴儿摇椅、婴儿秋千及其组合或转换型产品。 本文件也适用于符合GB 27887且根据制简说潮可以用作承载安抚器具的0/0+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产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儿童游戏活动中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768—2017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 3785.1—2010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 3785.2—2010 电声学 声级计 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5465.2—2008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2部分:图形符号 GB/T 603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硬度的测定(10IRHD~100IRHD) GB/T 6672 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测定 机械测量法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657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 19212.8 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8部分:玩具用变压器和电源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T 19212.17 电源电压为1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7部分:开关型电源装置和开关型电源装置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865—2005 电玩具的安全 GB/T 1994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 27887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GB/T 30157 纺织品 总铅和总镉含量的测定 GB/T 41524 玩具材料中短链氯化石蜡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婴儿弹椅 infant bouncer 预定用于承载婴幼儿,利用支架的弹性或其他机械方式使婴幼儿在其中弹跳的躺椅(见图1)。 注:婴儿弹椅分为两类,一类是适合初生到开始尝试坐立的婴幼儿,另一类是适合初生到开始尝试站立的婴幼儿,包括可折叠及非折叠产品。 图1 婴儿弹椅示例图 3.2 婴儿摇椅 infant rocker 预定用于承载婴幼儿使其摇动的躺椅(见图2)。 注:婴儿摇椅分为两类,一类是适合初生到开始尝试坐立的婴幼儿,另一类是适合初生到开始尝试站立的婴幼儿,包括可折叠及非折叠产品。部分摇椅可以锁定保持静止。 图2 婴儿摇椅示例图 3.3 婴儿秋千 infant swing 具有固定框架和传动机构的供婴儿在平躺或坐姿状态时往复摆动的装置(见图3)。 注:婴儿秋千适用于供体重不超过9kg且不能独立坐立的婴儿使用。 图3 婴儿秋千示例图 3.4 交界线 junction line 靠背和座位面相交的位置。 注1:当座兜为非吊床形式时,靠背与座位面接缝线就是交界线,如图4所示。 标引说明: LL——交界线; 1——靠背; 2——座位面。 图4 非吊床式的交界线 注2:当座兜为吊床形式时,理论上交界线“LL”,如图5所示。这些产品的交界线随靠背位置的调节而变化。 标引符号说明: LL——交界线; CL——C点在吊床的垂直投影线。 图5 吊床式的交界线 3.5 保护区域 protected volune 当婴幼儿放置在产品中时,手臂、手、腿等可接触的范围。 注:婴儿弹椅/婴儿摇椅的保护区域见6.6.1,婴儿秋千的保护区域见6.6.2。 3.6 束缚系统 restraint system 将婴幼儿限制在产品内的装置。 3.7 胯带 crotch strap 设计在婴幼儿两胯之间,用于防止婴幼儿向前滑动的装置。 3.8 提手 carrying handle 使产品(婴幼儿乘坐在内)能够用手携带的部件。 3.9 玩具杆 toy bar 通常用于将玩具悬挂在婴幼儿上方,具有一个或多个连接点,在任何位置可以连接到产品框架的杆。 注:无论是否允许连接玩具,固定和可旋转的遮阳篷和提手不被视为玩具杆。 3.10 可触及部件 accessible part 承载式安抚器具的保护区域内能被GB 6675.2—2014中5.7可触及探头轴肩之前的任何部位接触到的部件。 3.11 儿童游戏活动中心 stationary activity center 一种设计给能坐或能站立的儿童使用,让其躯干完全被产品环绕,使其在有限活动范围内行走、摇晃、玩耍、旋转、弹跳或进行以上动作的组合时仍能保持稳定的独立式产品。 4 通用技术要求 4.1 通则 产品在按预期或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时,不应对婴幼儿产生危害。 如果承载式安抚器具有多种功能或可转换为另一种功能,则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或其他的产品标准。 注:本文件以外的常见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产品及其适用标准见附录A。 可移取的玩具部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附录B提供了本文件中某些要求的基本原理,对正确解释本文件是重要的。 4.2 外观 所有材料经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检查时无需借助光学放大工具。 4.3 缩水性能 样品预处理(见6.1)后,织物覆盖材料产生的任何缩水不应妨碍可拆卸织物的重新安装。 4.4 纺织材料色牢度 所有的纺织品色牢度按7.1、7.2和7.3测试后,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纺织品色牢度要求 项目 色牢度 级 耐唾液 ≥4 耐汗渍 ≥4 耐干摩擦 ≥4 耐湿摩擦 ≥3 4.5 金属表面 产品上所暴露的金属表面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使用防腐蚀材料。金属表面的检查应用目视检查。 4.6 孔、开口 当按7.4a)进行测试时,在保护区域内,7mm塞规不应通过完全封闭的刚性开口,除非插入深度小于10mm或者形状评估塞规也可以完全通过。 当按7.4b)进行测试时,在保护区域内,网孔测试塞规不应完全通过网布的开口。 测试应在任何预期的使用位置进行,本要求不适用于束缚系统。 4.7 小零件 当按7.5进行测试时,无论是否预定可移除的任何组件或组件的一部分,都不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本要求不适用于纺织材料制成的组件、部件或单位面积质量不超过400g/m3的纸。 4.8 锐利边缘和尖端 按GB 6675.2—2014进行锐利边缘测试和锐利尖端测试时,所有被保护区域内均不应出现危险锐利边缘和危险锐利尖端,且不应含有危险的毛刺或斜薄边。 4.9 运动部件 4.9.1 挤夹点 当产品按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调节到正常使用状态时,保护区域内两个相对运动的刚性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m,除非总是小于5mm。 本要求不包括在锁定过程中调节部件形成的挤夹点。 柔性材料引起的移动不应视为挤压危害。 4.9.2 剪切点 当产品按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调节到正常使用状态时,保护区域内不应存在小于12mm的剪切点。 本要求不包括在锁定过程中调节部件形成的剪切点。 玩耍过程中和/或柔性材料引起的移动不应视为剪切危害。 4.10 缠绕 4.10.1 保护区域内的绳、带和类似织物 束缚系统和产品提手豁免本要求。 当按7.6.1进行测试时,绳、带和类似织物的自由长度不应超过220mm。 如果绳、带和类似织物一起连接到产品上或彼此相距不超过80mm,则任何单绳的自由长度不应超过220mm,并且从一根绳的自由末端到另一根绳的自由末端的总长度不应超过360mm(见图6)。 当按7.6.1进行测试时,环状物的周长不应超过360mm。 不应使用单纤维丝。 单位为毫米 标引符号说明: L——长度; D——距离。 图6 测量绳、带或类似织物的示例 4.10.2 非乘坐位置的系绳 系绳是用于将约束系统或座位固定、锚定或连接到产品框架其他部位的绳带,不包括松散的或按制造商的说明不预定连接到其他部位的悬垂绳带,如图7。 任何在座椅下侧的系绳按7.6.2进行测试时,系绳的最大长度不应超过400mm。 标引序号说明: 1——产品框架; 2——座位; 3——系绳。 图7 非乘坐位置的系绳示意图 4.11 外露的开口管和突出物 产品上的外露管口应装有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应能承受70N的拉力而不出现脱落、损坏等现象。 在保护区域内,如果外露突出物存在刺伤皮肤的潜在风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加以保护。 4.12 弹簧 产品按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调节到正常使用状态,保护区域内的螺旋弹簧按7.7测试时,如果螺旋弹簧的螺距介于3mm~12mm之间,应有保护措施。 4.13 摇摆频率 按7.8测试时,产品由机械装置驱动的摇摆频率不应超过48周期/min。 4.14 声响 产品按7.9进行测试时,带有任何设计发声装置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产生的连续声音的A计权发射声压级LpA不超过80dB; b)产生的脉冲声音的C计权峰值发射声压级LpCpeak不超过115dB。 此要求不适用于由使用者力量决定声压值的不可移除玩具或连接到外部发声设备的扬声器(如个人音乐播放器等)。 4.15 束缚系统 婴儿弹椅/婴儿摇椅应配备束缚系统,至少包括一条胯带和一组腰带,并且如果不使用胯带时束缚系统不能使用。 婴儿秋千应配备束缚系统,至少包括一条胯带和一组肩带,并且如果不使用胯带时束缚系统不能使用。 束缚系统包含任何长度大于50mm的织带其最小宽度应为19mm。 按7.10.1进行测试时,束缚系统、织带、固定点应无破损、松动或撕裂现象。 按7.10.2进行测试时,紧固扣不应松脱、破损而影响其正常使用。 按7.10.3进行测试后,任何调节装置、滑块、带扣或带钩的滑动不应超过20mm。 本要求不适用于符合GB 27887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4.16 折叠锁定机构 4.16.1 一般要求 储藏或运输时需要折叠的产品应安装折叠锁定机构。 锁定机构可防止婴幼儿处于产品内时以及放入或抱出婴幼儿时产品意外折叠。 在产品中的婴幼儿其体重能阻止座椅和靠背折叠的折叠机构可豁免这些要求。 4.16.2 不完全展开 为了避免因不完全展开造成的危险,根据制造商的说明展开使用时,应至少有一个锁定机构能自动生效。 4.16.3 折叠锁定机构的意外释放 为了避免因锁定机构意外释放而带来危险,当按7.11.1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倒塌,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条: a)按7.11.2测试前和测试后,至少有一个锁定机构操作力大于50N; b)至少一个锁定机构需要使用工具才能释放; c)折叠产品至少需要两个连续的动作,当执行第二个动作时,第一个动作需被保持; d)折叠产品至少需要两个独立和同时的动作。 4.16.4 折叠锁定机构的强度 按7.11.3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折叠,且锁定机构在正常使用时能够生效。 4.17 静态强度 按7.12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坍塌,并应保持其应有的功能。 4.18 动态强度 按7.13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坍塌,并应保持其应有的功能。 本要求不适用于符合GB 27887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4.19 电驱动的耐久性 如果产品具有电驱动功能(如摇动、弹跳、滑动、摆动等),按7.14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坍塌,并应保持其应有的功能。 本要求不适用于符合GB 27887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4.20 塑料包装袋和软塑料薄膜 本要求不适用于热收缩薄膜,它们一般用作外包装,通常当包装打开时薄膜会被破坏。 用于产品中无衬里的软塑料薄膜或软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条: 注1:外形最小尺寸即该形状的最大内切圆的直径。 a)按7.15测试时,平均厚度大于或等于0.038mm,且每一次测得的厚度不小于0.032mm,或者 b)有界线清晰的孔(孔中的物质已被去掉),且在任意最大为30mm×30mm的面积上,孔的总面积至少占1%。或者 注2:通过以下方法可达到4.20b)中的要求:在边长为30mm的正方形格子里打一些直径为3.4mm的孔,并且使相邻两孔的中心的垂直和水平距离为22.9mm或者更小[3.4mm孔的面积比9mm2大,即孔的面积大于900mm2(30mm×30mm)的1%],见图8。 c)任何塑料袋被明显标示类似于以下内容的警示说明: 警告:为避免造成窒息危险,应立即将拆除的塑料袋移到婴幼儿不能取到的地方。 单位为毫米 图8 穿孔图案示例 4.21 标识耐久性 按7.16测试后,产品上标识说明应清晰耐久。 4.22 燃烧性能 产品中所使用的毛绒织物或类似毛绒织物按GB 6675.3—2014进行测试时,不应产生表面闪烁效应。 产品中所使用的纺织物、涂层纺织物和塑料覆盖物按GB 6675.3—2014中5.4测试时,火焰蔓延速度不应超过30mm/s。 4.23 电危害 4.23.1 一般要求 如果有带电部件,产品应符合GB 19865—2005中第9章的相关安全要求。测试前无需按GB 19865—2005中第5章进行预处理。 产品的电部件应由电池和/或变压器或电源供电。线性电源应符合GB/T 19212.8的要求,开关电源应符合GB/T 19212.8和GB/T 19212.17的要求。 如果电部件由外部电源通过交流/直流变压器供电,变压器或电源与产品之间的连接应是可拆卸的并位于保护区域的外部。变压器和电源不应是产品的组成部分。 供电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4V。 以额定电压供电时,任何两部分之间的工作电压不应超过24V。 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电池应不可触及。 4.23.2 电池防泄漏 电池驱动的产品,如果电池室位于座位上方,按7.17进行测试时,应能防止液体泄漏。 4.24 化学物质含量要求 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产品所使用材料的化学物质含量要求 项目 含量要求 甲醛含量a/(mg/kg) ≤20 甲醛释放量b/(mg/m3) ≤0.12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c/(mg/kg) ≤20 重金属d/(mg/kg) 铅 ≤90 镉 ≤100 邻苯二甲酸酯c/%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四种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0.1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三种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0.1 可迁移元素f/(mg/kg) 锑 ≤60 砷 ≤25 钡 ≤1000 镉 ≤75 铬 ≤60 铅 ≤90 汞 ≤60 硒 ≤500 短链氯化石蜡g/% <0.15 a 适用于产品可触及部件中的纺织材料、皮革。 b 适用于产品中的人造板。 c 适用于产品可触及部件中的纺织材料,致癌芳香胺按照附录C清单进行测试,每种禁用芳香胺的含量应不超过20mg/kg。 d 适用于产品可触及部件中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指标为铅、镉总量占涂层或涂料质量的比值。 e 适用于产品可触及部件中的塑化材料,包括织物上的涂层和涂料印染涂料。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不足10mg时予以豁免。 f 适用于产品可触及部件中的材料,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不足10mg时予以豁免。 g 适用于产品可触及部件中的织物和塑化材料,包括基体材料上的涂层和涂料。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不足10mg时,予以豁免。 5 特定产品要求 5.1 角度 5.1.1 婴儿弹椅/婴儿摇椅 产品角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8.1.1.1进行测试时,在任何使用位置时,α角不小于95°; b)按8.1.1.2进行测试时,3角在10°~80°之间; 以上角度要求适用于所有的使用位置。 本要求不适用于符合GB 27887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5.1.2 婴儿秋千 产品角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8.1.2.1进行测试时,α角(见图9)不小于90°; b)按8.1.2.2进行测试时,β角(见图9)在0°~80°之间; c)按8.1.2.2进行测试时,角(见图9)不小于0°; d)按8.1.2.3进行测试时,γ角(见图9)在+20°~-20°之间。 标引符号说明: α——测试砝码C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之间的角度; β——测试砝码C的第2部分与水平面之间的角度; ——测试砝码C的第1部分与水平面之间的角度; γ——摆动架从静止位置开始横向摆动所形成的角度。 图9 角度示意图 5.2 提手的锁定机构 5.2.1 一般要求 本要求不适用于软提手(如织物等)产品。 5.2.2 提手锁定机构 提手应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锁定机构来锁定提手。 锁定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条: a)至少需要两个连续的动作才能释放锁定机构,且在第一个动作完成并生效后进行第二个动作; b)至少需要两个独立的和同时的动作,并在两个独立的部件上完成才能释放锁定机构; c)按8.2进行测试时,产品能从两个方向恢复至初始锁定位置。 5.2.3 提手不完全打开 为了避免提手不完全打开,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条: a)提手配有一套自动系统以恢复和锁定到工作状态; b)按8.3进行两个方向测试时,产品不翻倒; c)当提手没有锁定在工作位置时,提手靠自重移动至最低位置。 5.2.4 提手锁定机构强度 按8.4进行测试后,产品不应倒塌、损坏,并且保持其应有的功能。 5.3 带提手产品的耐久性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带提手的产品。 按8.5进行测试后,产品不应倒塌、损坏,并且保持其应有的功能。 5.4 倾斜系统 倾斜系统的任一调节机构不应安装在承载婴幼儿的内表面和上表面。 按8.6.1测试后,倾斜系统应保持功能完好。 具有可调节靠背或座椅角度的产品应在最倾斜位置装有避免支撑婴幼儿头部的靠背部分与地面或框架的任何刚性部件意外接触的止动装置。按8.6.2进行测试时,测试砝码顶部不应接触地面或框架的任何刚性部分。 按8.6.2测试后,产品倾斜角度仍应满足5.1的要求。 5.5 玩具杆结构完整性 具有单个连接点的玩具杆按8.7.2进行测量自由端的最远点时,玩具杆应完全释放或在原始位置从任何方向移动距离超过50mm。 具有多个连接点的玩具杆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条: a)按8.7.2进行测试时,玩具杆应在整个产品抬离地面之前完全释放,或者 b)按8.7.3和8.7.4进行测试时,玩具杆不应完全从产品上松脱。 5.6 稳定性 5.6.1 婴儿弹椅/婴儿摇椅 5.6.1.1 一般要求 按8.8.1.1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翻倒。 5.6.1.2 前向稳定性 如果产品适用于初生到开始尝试站立的婴幼儿,按8.8.1.2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翻倒。 5.6.2 婴儿秋千 按8.8.2.1和8.8.2.2进行测试时,产品不应翻倒。 5.7 滑移性能 5.7.1 婴儿弹椅/婴儿摇椅 按8.9.1进行测试时,产品在斜面上的下滑距离不应大于20mm。 5.7.2 婴儿秋千 按8.9.2进行测试时,产品在斜面上的下滑距离不应大于20mm。 6 测试条件 6.1 样品预处理 测试前,所有使用的可拆卸的织物都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清洗或洗涤并干燥两次。 测试前,样品要在(23±5)℃的温度下放置至少2h。 如果需要进行化学测试,则应使用单独的未经处理的样品进行测试。 6.2 测试环境 测试应在(23±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所有的测试应在按制造商说明完全组装好的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如果制造商说明有规定,产品有不同的组装或者调节状态,应以最不利的状态下进行每项测试,除非测试方法中有其他的规定。 除非在测试中指明,否则产品应使用新的碱性电池进行测试。如果制造商指定了不同的电池技术、电池化学成分或电池类型,则除测试所需的电池外,还应使用标准规定的电池重复测试。如果产品配有可充电电池组,则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对其进行充电并在完全充满电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所使用的电池电压和尺寸,应按产品或说明书的指引。 如果由于电池缺陷导致产品出现不符合,那么应用一组新的电池重复测试。 6.3 测试顺序 除非测试方法中另有规定,否则应在同一产品上按标准中规定的序号顺序进行测试。 特定产品要求中的5.1应在4.15之前进行。 6.4 测试设备精度 除非另有规定,测试设备的精度应为: ——力值:±5%; ——质量:±0.5%; ——尺寸:±1mm; ——角度:±0.5°; ——时间:±1s。 6.5 测试设备 6.5.1 测试砝码A1 测试砝码A1是一个直径为(160±5)mm,高度为(300±5)mm的刚性圆柱体,质量为,且其重心位于几何中心。所有边缘应倒圆,圆弧半径为(5±1)mm。其带有两个固定点,位于从底部往上(150±2.5)mm处,分布在相距180°的圆周上(见图10)。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倒圆半径:(5±1)mm; 2——两个固定点。 图10 测试砝码A1 6.5.2 测试砝码A2 测试砝码A2是一个直径为(160±5)mm、高度为(300±5)mm的刚性圆柱体,质量为,且其重心位于几何中心。所有边缘应倒圆,圆弧半径为(5±1)mm。其带有两个固定点,位于从底部往上(150±2.5)mm处,分布在相距180°的圆周上(见图11)。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倒圆半径:(5±1)mm; 2——两个固定点。 图11 测试砝码A2 6.5.3 测试砝码B 测试砝码B是一个直径为(200±5)mm、高度为(300±5)mm的刚性圆柱体,质量为,且其重心位于几何中心。所有边缘应倒圆,圆弧半径为(5±1)mm。其带有两个固定点,位于从底部往上(150±2.5)mm处,分布在相距180°的圆周上(见图12)。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倒圆半径:(5±1)mm; 2——两个固定点。 图12 测试砝码B 6.5.4 测试砝码C 9kg的测试砝码C由钢制成,其尺寸见图13。 单位为毫米 标引说明: 1——放置在座位表面的部分,质量为(4.495±0.05)kg; 2——放置在靠背表面的部分,质量为(4.501±0.05)kg; 3——钢制饺链销,质量为(17±0.5)g,长度为79.5mm; D——直径:6mm。 尺寸公差为±2mm。 注:质量公差为(9±0.1)kg。 图13 测试砝码C 6.5.5 小零件试验器 用于评估小零件的小零件试验器,其尺寸如图14所示。 单位为毫米 图14 小零件试验器 6.5.6 塞尺 厚度为(0.4±0.02)mm,插入边缘半径为(3±0.5)mm的量规,其尺寸如图15所示。 单位为毫米 图15 塞尺 6.5.7 提手强度测试设备 钩子与金属板相连接,钩子的尺寸如图16所示。 两个钩子中轴线之间的距离为(70±2)mm。 单位为毫米 a)3D视图 b)2D视图 c)两个钩子中轴线之间距离图示 注:除了12mm的直径,其余尺寸的公差为±2mm。 图16 金属钩子 橡胶连接件邵尔A硬度为(70±5)(按GB/T 6031测试)且厚度为:10mm±1mm,如图17所示。 单位为毫米 a)2D视图 b)3D视图 标引序号说明: 1——将橡胶连接件连接到金属钩子上的插槽。 图17 橡胶连接件 4个高15mm、直径30mm、邵尔A硬度为(70±5)(按GB/T 6031测试)的固定点用螺丝拧紧固定在坚硬的支架上,如图18所示。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金属板:边长(300±5)mm,厚度为6mm; 2——钩子(见图16)牢固地固定在金属板上; 3——固定点; 4——方形钢管支撑的支架:边长(30±5)mm,厚度为1.5mm。 图18 提手强度测试设备 6.5.8 模拟手指塞规 6.5.8.1 半球形端部塞规 由塑料或其他坚硬、光滑的材料制成、可安装在测力装置的塞规端部直径为7mm和12mm的完整半球形,其尺寸见图19。 单位为毫米 标引说明: ФA——塞规直径为或; RB——直径A的一半; 1——圆周划线显示插入深度。 图19 半球形端部塞规 6.5.8.2 网孔测试塞规 网孔测试塞规由塑料或其他坚硬光滑的材料制成,其尺寸见图20。 单位为毫米 标引说明: ФA——直径A为; ФB——直径B为。 图20 网孔测试塞规 6.5.8.3 形状评估塞规 塞规由塑料或其他坚硬、光滑的材料制成,其尺寸见图21。 单位为毫米 b)俯视图 c)侧视图 d)3D图 图21 形状评估塞规 6.5.9 提手锁定机构强度测试装置 旋转点:L型,用钢材或相近材料制作,L型截面尺寸为30mm×30mm×3mm,长度为200mm,如图22固定在垂直面上,且L型的高度是可调的。 垂直面:坚硬和光滑的垂直面。 悬挂系统:链条(链接长度小于或等于45mm)或钢丝(直径小于或等于2mm),用于悬挂产品。 S型弯钩:适合悬挂产品的S型弯钩。 S型弯钩与旋转点的距离以及悬挂系统的长度应在满足产品所需要的测试角度(见8.4)位置范围内可调。 悬挂系统应使用S型弯钩与垂直面链接。 标引序号说明: 1——旋转点; 2——垂直面; 3——悬挂系统; 4——S型弯钩。 图22 提手锁定机构强度测试装置 6.5.10 稳定性测试平台 可调倾斜角度的刚性平面,表面覆盖有80号砂纸。 6.5.11 滑动测试平台 测试平台为坚硬的,表面覆有无涂层的回火浮法玻璃的平板,表面平滑,厚度为6mm,与水平面成12°倾斜。 6.5.12 冲击器 一个焊接帽,由坚硬光滑的材料制成,在内部固定附加重量,使其总质量为15kg或20kg。尺寸如图23所示。 单位为毫米 图23 冲击器 6.5.13 声级测量测试设备 仪器系统,包括麦克风和电缆,应符合GB/T 3785.1—2010和GB/T 3785.2—2010中规定的Ⅰ型仪器的要求。当测量峰值发射声压级时,麦克风和整个系统应具有处理线性峰值至少达125dB的测试能力。 6.5.14 稳定性测试装置 总质量为(8±0.2)kg的稳定性测试装置,所有边缘应为圆形或倒角。尺寸如图24所示。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胯带槽;其尺寸是参考值,可以根据测试装置的质量的需要进行微调; 2——19mm实木安装板; 3——钢板; 4——塑料圆筒。 图24 稳定性测试装置 6.6 保护区域的确定 6.6.1 婴儿弹椅/婴儿摇椅的保护区域 将测试砝码C(见6.5.4)放置在座位上,第1部分靠着座位,第2部分靠着靠背,饺链与座位交界线对齐,测试砝码C的纵轴线对齐座椅的纵轴线。 保护区域是由测试砝码C的饺链与座位面交界线的中心构成的空间,以产品交界线为原点,前后方向以330mm为半径的座位面上方区域,左右方向覆盖整个座位面距离中心点350mm的两侧区域,如图25所示。 靠背后方及座位面下方的区域不属于保护区域。 由于存在符合6.6.3的保护屏障,保护区域的宽度可能会减小。如果其他保护屏障(如网状或织物装饰等)不符合6.6.3的要求,则仍按上述的完整保护区域进行测试。 单位为毫米 a)侧视图 b)俯视图 标引序号说明: 1——保护区域计算的起始点:测试砝码C上表面交界线的中点; 2——座位面; 3——靠背。 图25 婴儿弹椅/婴儿摇椅的保护区域 6.6.2 婴儿秋千的保护区域 将测试砝码C(见6.5.4)放置在座位上,第1部分靠着座位,第2部分靠着靠背,饺链与座位交界线对齐,测试砝码C的纵轴线对齐座椅的纵轴线。 保护区域是由测试砝码C的较链与座位面交界线的中心构成的空间,以产品交界线为原点,前后方向以330mm为半径的座位面上方区域,左右方向覆盖整个座位面距离中心点350mm的两侧区域,如图26所示。 靠背后方及座位面下方的区域不属于保护区域。 由于存在符合6.6.3的保护屏障,保护区域的宽度可能会减小。如果其他保护屏障(如网状或织物装饰等)不符合6.6.3的要求,则仍按上述的完整保护区域进行测试。 单位为毫米 a)侧视图 b)俯视图 标引序号说明: 1——测量保护区域的起始点:测试砝码C上表面交界线的中点; 2——座位; 3——靠背。 图26 婴儿秋千的保护区域 6.6.3 保护屏障 如果存在保护屏障,保护屏障应围成一个半径为350mm的圆形截面,其中心位于交界线上(见图27)。 注:保护屏障尺寸的测量是不从产品上移除铵链式重量板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存在保护屏障,将7mm的测试塞规(见6.5.8.1)用30N的力从内侧推屏障,测试塞规不应接触到卡夹孔、挤夹点或剪切点。 单位为毫米 图27 保护屏障示意图 6.7 测试砝码的位置 当使用测试砝码A1、A2或者B时,应按图28进行放置,并且应使用束缚系统。 标引符号说明: LL——交界线; CL——C点在吊床的垂直投影线。 图28 测试砝码的放置 7 通用要求测试方法 7.1 耐汗渍色牢度测试 按GB/T 3922进行测试。 7.2 耐唾液色牢度测试 按GB/T 18886进行测试。 7.3 耐摩擦色牢度测试 按GB/T 3920进行测试。 7.4 手指卡陷测试 手指卡陷测试按以下方法进行: a)用直径为7mm的塞规(见6.5.8.1)和形状评估塞规(见6.5.8.3)检测保护区域内的任何完全封闭的开口。在30N力的作用下,如果7mm塞规能通过开口,并且插入深度大于10mm,也应能让形状评估塞规在5N力的作用下通过。 b)用网孔测试塞规(见6.5.8.2)检查保护区域内的任何网布的开口,在施加30N力的作用下,网孔测试塞规不应完全通过网布的开口。塞规插入至直径7mm的位置视为完全通过网布开口。 7.5 小零件测试 7.5.1 小零件的确定 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向将部件放入小零件试验器(见6.5.5)。 按7.5.2评估为能够被婴儿抓取的部件进行7.5.3和7.5.4测试,脱落的部件重复上述测试,确定是否可以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7.5.2 婴幼儿抓取部件能力的评估 如果能被婴幼儿用拇指和食指抓起或牙齿咬住的部件,则认为该部件能够被婴幼儿抓取。 难以评估婴幼儿是否可以抓取该部件时,可通过用(10±1)N的力将塞尺(见6.5.6)以0°~10°角度插入在组件和其底层之间,如果塞尺可以插入超过2mm,该部件被认为是婴幼儿能够抓取的 7.5.3 扭力测试 用扭力计或扭力扳手顺时针方向施加(0.34±0.02)N·m扭力至: a)从原来位置已转过180°;或 b)已达到要求的扭力。 5s内施加最大的转角或最大要求的扭力,并保持10s。移去扭力,测试部件回到松弛状态。逆时针方向重复上述测试过程。设计用来与棒或杆牢固装配并一起转动的保护区域内突出物、部件应用夹具夹住上述棒或杆以防一起转动。 由制造商用螺丝固定或按制造商说明用螺丝固定的玩具部件,在施加规定扭力时,如果上述部件松动,则继续施加扭力至已达到所规定的扭力或上述部件松脱;如果该测试部件施加小于要求的扭力值时明显继续转动而又不会松脱,则应终止测试。 7.5.4 拉力测试 拉力测试应在与扭力测试相同的部件上进行。使用合适的夹具固定部件,注意不要损坏连接装置或部件本身,并对待测部件施加(90±2)N的拉力。在5s内逐渐施加力,并保持(10±1)s。 7.6 绳索测试 7.6.1 保护区域内绳索测试 在绳、带和类似织物的自由端施加25N的力,测量绳、带和类似织物在产品上的附着点到绳、带和类似织物的自由端的长度。如果附着点在保护区域外,那么长度是由进入保护区域的点开始测量。 在施加25N的拉力时,测量环状物的周长。 7.6.2 非乘坐位置的系绳测试 将产品按制造商使用说明调节到正常使用状态,如果系绳可调,将其调整到最大长度。解开束缚系统使得系绳获得最大长度。将所有紧固件、带扣或夹子定位在最有可能防止它们从座椅任何开口被拉出的位置。 用25N的力从座椅下侧沿最不利的方向通过座椅下侧可触及的任何开口拉动系绳。在5s内施加力并再保持10s或者拉到绳子松脱。如果在测试过程中,系绳松脱,则通过开口将系绳放回原始待施力测试位置。然后重复施力4次,总共施力5次。 如果系绳在5次单独测试中的每一次都松开,则此系绳被认为符合4.10.2的要求,无需后续测试。如果在5次施力中的任何一次中系绳仍保持连接状态,则继续测试。 从座椅下侧沿最不利的方向通过座椅下侧可触及的任何开口拉动系绳,系绳保持连接到固定点和连接点,直到系绳的整个长度都暴露出来以进行测量。可能需要在多个点或多个方向拉动系绳。 对系绳施加25N拉力,测量系绳从座椅开口到连接点末端的长度。 测量按制造商使用说明调节到正常使用状态的全部系绳。 7.7 弹簧测试 将测试砝码B(见6.5.3)放置在座位中心,且砝码的底面边缘与座位和靠背的交界线相接触。 测量相邻两螺纹线圈间的距离。 再测量无负荷时相邻两螺纹线圈间的距离。 7.8 摇摆频率测试 将测试砝码C(见6.5.4)放置在座位上,第1部分靠着座位,第2部分靠着靠背,较链与座位交界线对齐,测试砝码C的纵轴线对齐座椅的纵轴线,按制造商说明将产品摇摆频率调节到最高档。使用计时器记录1min的摇摆周期数。 7.9 声压级的测量 将产品放在混凝土地板上,测试环境应符合GB/T 3768—2017中附录A条件要求。 用于安装测量设备的装置和/或操作人员不应影响产品的声音输出,也不应引起声音反射,从而增加测量点的声压级。 麦克风应放置在靠背上表面几何中心垂直上方(30±5)mm处。麦克风放置的方向应确保可以获得最高的声压级。对于婴儿秋千,麦克风应固定在靠背上,跟随摆动运动。 在执行测试之前,让产品调整到正常工作模式(如速度、音乐水平等)。 如果音乐是循环的,则至少在一个完整循环期间测量A计权等效声压级LpA和C计权峰值声压级LpCpeak。如果音乐不循环,则测量最大声压级的一首歌曲。超过15s的安静期不应在测量周期内。 重复测量3次。 记录LpA和LpCpeak的最高值。 7.10 束缚系统测试 7.10.1 束缚系统强度测试 采用任何合适的方式固定产品,以避免测试过程中移动。 在5s内对束缚系统的每条织带和每个固定点逐渐施加150N的拉力,并在最容易导致其失效的方向保持(60±3)s。 7.10.2 紧固扣强度测试 在5s内逐渐对束缚系统紧固扣两侧的织带施加150N的拉力,并保持(60±3)s。 7.10.3 束缚系统滑动调节机构测试 该测试需在所有测试完成后进行。 从产品上取下束缚系统,且应保证每个可调节机构的两侧预留足够的长度。 将试样的一端固定在夹紧装置上(夹紧装置的钳口宽度应至少是织带的宽度),使织带和调节装置自由竖直悬挂。 使用夹紧装置(夹紧装置的钳口应至少是织带的宽度)向试样的另一端施加力。 调节装置大约在夹紧装置和施力点的中间。 织带的拉伸方式应和在产品中使用方式一致。 5s之内逐渐对织带施加10N的力,且保持(10±1)s。移除该力,在与调节扣齐平的织带上划一条线作为标记。 5s之内逐渐对织带施加150N的力,且保持(60±3)s。移除该力,再次与调节扣齐平的织带上划一条线作为标记(在调节扣的同一侧)。 将织带从调节扣上取下,测量与调节扣齐平的两条标记线间的距离。该距离即为调节机构的滑移量。 7.11 折叠锁定机构测试 7.11.1 意外释放锁定机构的测试方法 将测试砝码B(见6.5.3)居中放置在靠背上,且砝码的底面边缘与座位和靠背的交界线相接触。 如果满足4.16.3a)的要求,则向锁定机构的操作装置(如按钮、杆等)施加50N的力。 如果满足4.16.3c)或4.16.3d)的要求,则执行其中一个解锁动作。 在没有负载的情况下重复上述测试。 7.11.2 锁定机构耐久性测试 操作任一锁定机构300次。 7.11.3 锁定机构的强度测试 在产品框架上且最有可能折叠的方向,逐渐施加100N的力,并保持1min。但不应向锁定机构的操作装置(如按钮、杆等)施加力。 如果产品倾向于倾翻,则应以不妨碍产品折叠的方式固定产品。 7.12 静态强度测试 可以转换为不同模式的产品,应在最不利的状态下执行该测试。 将产品放在地板上,并保持在静止位置。 将20kg的测试重量均匀分布在包括靠背的座位上。 加载(30±1)min。 移除负载,让产品恢复到初始位置。 在整个测试过程中,负载应由产品支撑。如果在测试过程中出现测试负载由地板支撑,则应将框架从地板上抬起,通过提高支撑下方的框架,让测试负载由座椅支撑。 当产品适用于初生到开始尝试站立的婴幼儿使用时,应将20kg的测试负载换成27kg进行上述的测试。 7.13 动态强度测试 可以转换为不同配置的产品,应在最不利的状态下执行该测试。 将15kg的冲击器(见6.5.12)的凸面朝下放置在座位交界线的中间。 将15kg的冲击器从25mm的距离自由落体落到座椅上,并以每分钟(10±1)次的频率重复执行共100次。 当产品适用于初生到开始尝试站立的婴幼儿使用时,应将15Kg的冲击器换成20kg进行上述测试。 7.14 电驱动耐久性测试 可以转换为不同模式的产品,应在最不利的状态下执行该测试。 将产品放在地板上,保持在静止位置。 将测试砝码C(见6.5.4)放置在座位上,第1部分靠着座位,第2部分靠着靠背,较链与座位交界线对齐,测试砝码C的纵轴线对齐座椅的纵轴线。 启动开关,并将其调整至最大允许速度(如适用)。使驱动机构连续运行72h。 移除砝码,让产品恢复至少10min。 注:对于电池供电的产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电源(如交流/直流适配器)代替电池。 7.15 塑料薄膜厚度测量 在不拉伸的情况下将被测试塑料袋沿接缝裁开,成为两块单独的薄膜。在每张薄膜上取任意100mm×100mm面积的部分,如果不能取100mm×100mm的面积,则取直径为100mm的圆形薄膜。使用符合GB/T 6672的精度为4μm的测厚仪对对角线上10个等距点的厚度进行测量。 判定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7.16 标志耐久性测试 任一永久性标志用沾水棉布擦拭20s。 7.17 电池防泄漏测试 从电池室中取出电池,在电池室注入表3规定量的水,水温为(21±5)℃。加水后,按制造商的说明关闭电池室,并在开始测试前小心避免电池室的水流失。 将产品按制造商推荐的使用状态放在水平的平面上。 将产品保持在原位(300±10)s。 |
联系我们
|
微信联系客服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收费付款 |
服务热线:400-001-5431 | 电话:010-8572 5110 | 传真:010-8581 9515 | Email: bz@bzfyw.com | |
版权所有: 北京悦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8-2020 京ICP备17065875号-1 51La |
本页关键词: |
GB/T 42804-2023, GB 42804-2023, GBT 42804-2023, GB/T42804-2023, GB/T 42804, GB/T42804, GB42804-2023, GB 42804, GB42804, GBT42804-2023, GBT 42804, GBT42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