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误解视觉和听觉险情信号所带来的风险,GB/T1251的本部分规定了包含不同紧急程度的险情和信息信号体系。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和信息信号,包括符合GB/T15706.2-2007中5.3规定的需清晰觉察和分辨的信号,以及有其他要求或工作条件下需清晰觉察和分辨的信号;本部分也适用于紧急程度处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之间的所有信号。当声音信号辅以视觉信号时,两者的信号特征都应进行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已采用特定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惯例(国际的或国家的)的领域,尤其是火灾警报、医
疗警报、公共交通领域使用的警报、导航信号以及用于特殊领域活动(例如,军事活动)的信号。但为了
保持一致性,在采用新信号时宜参照本部分。
对于根据依紧急程度分级的听觉信息信号,本部分规定的信号特征体系可作为其信号语言设计的
指南。为了可靠、迅速地识别信号,本部分规定了信号的特定特征。某些类别的信号允许改变信号特征,如针对工作场所中接受过特定培训的员工所用的控制信号和警告信号。
对于视觉信号,现有的安全色的含义不受本部分影响。针对不同的需要,可采用定时模式和颜色交变作为视觉信号的补充含义。颜色交变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