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1715的本部分规定了扩展临床数据对象中所含数据的基本结构,但没有规定或指定用于存储在设备中的专门数据集。
本部分适用于由患者健康卡记录或传递的数据,该患者健康卡与GB/T14916中定义的各类ID-1卡的物理尺寸一致。
为了促进互操作,一旦建立了用于医疗保健领域且符合GB/T21715的应用,则该应用所需的数据项应取自第6章和第7章所给出的对象列项(其中某些对象是可扩展的)。这些数据项与GB/T21715其他部分所定义的数据联合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服务的详细功能和机制(即使它的结构可供其他地方规定的合适数据对象使用):
———自由文本数据的编码;
———可由数据卡用户按照具体应用所规定的安全功能和相关服务,例如,保密性保护,数据完整性保护,以及与这些功能相关的个人和设备的身份鉴定;
———依赖于某些数据卡类型的访问控制服务,例如微处理器卡;
———初始化和发布过程(个人数据卡工作周期的开始,并且使数据卡为后续通信中为其传递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数据做准备)。
本部分也不包括以下内容:
———用于特定类型数据卡的实际功能的物理或者逻辑解决方案;
———如何处理在两个系统接口间的消息;
———数据卡外部的数据所使用的格式,以及在数据卡或其他地方用以可视化地表达这类数据的方式。